条例章程

国际基金章程

为继承和发扬包兆龙、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基金创始人包玉刚先生崇尚科学、倡导教育国际化之精神,香港轮船公司董事长苏包陪庆女士慷慨捐资100万美元,设立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”,支持浙江大学面向国际知名学者聘任“包玉刚讲座教授”,与包玉刚先生生前设立的“包兆龙、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”相呼应,从派出和引进两个方面,全面推动浙江大学提升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水平。为有效管理该项基金,特制订本章程。

第一章  总  则

第一条  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”以基金年投资收益作为专项资金,设立“包玉刚讲座教授”岗位,支持浙江大学面向国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,公开招聘、高薪聘请国际知名学者。

第二章  组织机构

第二条  成立“包玉刚国际基金管理委员会”和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”。为有效管理、协调使用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”和“包兆龙、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基金”,“包玉刚国际基金管理委员会”和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”与“包兆龙、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”和“浙江大学包兆龙、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基金理事会”实行“一套班子,两块牌子”。“包玉刚国际基金管理委员会”和 “包兆龙、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”简称为“包氏基金管理委员会”,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”和 “浙江大学包兆龙、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基金理事会”简称为“浙江大学包氏基金理事会”

第三条  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”沿用“包兆龙、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基金”管理模式。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”负责引进人才的遴选、基金日常管理,并向“包玉刚国际基金管理委员会”负责,定期向“包玉刚国际基金管理委员会”汇报工作。

第三章:基金管理与使用

第四条  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”本金由苏包陪庆女士委托Skymark Company S.A.运作,投资年收益交由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”,全权负责管理。

第五条  基金年收益主要用于聘请“包玉刚讲座教授”的国际旅费和薪金。另提取5%用做专家的评审费用等。

第六条  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”的岗位设置、招聘条件、评审程序、考核管理等另行制订实施细则。

第七条  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”司库负责按理事会审核批准的“包玉刚讲座教授”名单,核算所需经费后,由秘书长行文,经理事长、司库、秘书长三人中的两人同时签字后,通知香港Skymark Company S.A.将所需费用汇至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。由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负责办理具体拨款事宜。

第八条  本章程由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”全体会议通过,报“包玉刚国际基金管理委员会”批准后生效。

第九条  本章程解释权归“浙江大学包玉刚国际基金理事会”。